運達航運表示:“我們不接受危險品,托運人應在化學品船上運輸此類貨物。我們認為,貨物未正確申報,是導致此次起火事故的原因。”
據了解,4月4日,“Interasia Catalyst”輪在離開馬來西亞巴生港后不久,甲板上的多個集裝箱起火。該船船長于當地時間凌晨一點左右,撥打了求救電話。
截至4月12日,大火已得到控制,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,但有9個集裝箱受損,正在等待保險公司進行損失評估。
根據船訊網數據,截至北京時間4月16日16時,該船的位置如下圖。
據了解,發生火災的““Interasia Catalyst”輪建造于2009年,運力為4250TEU,服務于印巴線。該船起火前,曾掛靠蛇口、香港、汕頭、寧波、上海、青島等中國港口。
近年來,由于貨物瞞報、誤報等原因,船舶危險品爆炸、火災等事故時有發生。
錯誤申報或瞞報危險品,會給海上運輸安全帶來嚴重后果,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。
再次提醒貨主、貨代企業,千萬不要心存僥幸,鋌而走險。
常見的危險品運輸風險,包括以下幾個方面:
1. 托運人和貨代企業有意或無意不做危險品申報,利用與普通貨物之間的運價差,獲取不當得利;
2. 托運人和貨代企業對危險品識別不清,導致在申報、包裝、裝箱等方面的疏忽;
3. 危險品裝箱不當,致使無法經受海上運輸的常規風險;
4. 對《聯合國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》(國際危規)缺乏了解,托運人或貨代企業未對裝載危險品的集裝箱,進行正確和充分的標簽和標示;
5. 裝有危險品的集裝箱,沒有按照《國際危規》的要求進行船舶積載或隔離,或被錯誤地裝載在了船舶不適合的位置上;
6. 有關危險品集裝箱,被裝載在不具備相應危險品運輸資質的船上等。